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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電子電器行業(yè)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》(國辦發(fā)〔2022〕31號)有關要求,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決定對電子電器產品使用的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、移動電源以及電信終端產品配套用電源適配器/充電器(以下統(tǒng)稱新納入產品)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(CCC認證)管理,現(xiàn)將有關要求公告如下:
一、自2023年8月1日起,指定認證機構開始受理新納入產品CCC認證委托,按照《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(guī)則 信息技術設備》和附件中列明的適用標準開展認證工作;自2024年8月1日起,未獲得CCC認證證書和標注認證標志的,不得出廠、銷售、進口或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。新納入產品指定認證機構和實驗室名錄另行公告。
二、對新納入產品的CCC認證范圍界定詳見附件。其中,對于電子電器產品使用的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,現(xiàn)階段先行對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開展CCC認證;對于其他電子電器產品使用的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,待條件成熟后,適時開展CCC認證。
三、鑒于GB31241—2022《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 安全技術規(guī)范》將于2024年1月1日強制實施,為降低企業(yè)獲證成本,指定認證機構按照該標準開展相關產品CCC認證工作。
四、指定認證機構和實驗室應在認證風險可控、保證認證質量的前提下,積極采信已有合格評定結果,減輕企業(yè)負擔,便利企業(yè)獲證。
附件:新納入產品CCC認證范圍界定(見下文)
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
2023年3月14日